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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科普小知识(9)

来源: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   作者:   日期:2020年11月23日 15:16   点击:[]


食品安全科普小知识(9)   

享受美食合理饮食(下)

 

 

 

一、食物中毒会处理

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有:原料质量低劣,生产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及烹调各环节卫生制度不严,使食物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严重污染;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本身带菌或个人卫生不好,造成对食品的污染;混入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达到一定剂量;烹调不当使原来无毒的物质产生新的毒素。   

(一)细菌性食物中毒   

1、在各类食物中毒中,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多见。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,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。这是由于气温高,为细菌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;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,易感性增强。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,病死率低,其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,如肉,鱼,奶和蛋类等;少数是植物性食品,如剩饭,糯米凉糕,面类发酵食品等。   

 

常见的细菌中毒   

(1)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  

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,特别是畜肉类及其制品,其次为禽肉、蛋、奶及其制品。沙门氏菌不产生外毒素,主要是食入活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型症状。沙门氏菌在100℃环境下立即死亡,在75℃下5分钟、60℃下15~30分钟、55℃下1小时也可将其杀灭。   

(2)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   

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常见于剩菜剩饭、米粉、及乳、肉类食品等,中毒者症状为腹痛、呕吐腹泻。引起该类食物中毒的食品常因食用前保存温度较高和放置时间较长,使食品中的蜡样芽孢杆菌得到繁殖。蜡样芽孢杆菌较耐热,需100℃下20分钟才能被杀死。   

(3)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  

海鱼、虾、蟹、贝类等海产品带菌率很高,是引起此类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,临床上以胃肠道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及水样便等为主要症状。该种病菌在30℃~37℃、含盐量3%左右的环境中可迅速生长繁殖,但耐热力较弱,加热至55℃10分钟、90℃1分钟即可杀灭,0℃~2℃经24~48小时也可死亡。   

 

2、应对措施:清除毒物防止毒素进一步吸收   

(1)催吐   

神志清楚且能合作者,让患者饮温水300~500毫升,然后用手指或压舌板、筷子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。反复进行,直至胃内容物完全呕出为止。   

(2)导泻   

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已超过2~3小时,但精神仍较好,则可服用轻微导泻食物或药物,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。   

(3)解毒   

应用抗菌药物、补液及对症处理等综合治疗措施以控制中毒的进展。如果中毒者能饮水,应让其多喝些电解质补充剂、盐水,以补充由于吐、泻所丢失的水分和电解质。   

 

(二)有毒动植物中毒   

(1)河豚鱼中毒:河豚鱼毒素集中在卵巢、睾丸及肝脏等内脏和血液中。宰割时,内脏的毒素污染鱼肉也可引起中毒。急救措施主要是对症治疗。但必须迅速送医抢救,否则常会造成死亡。   

(2)鲜黄花菜中毒:鲜黄花菜里含有秋水仙碱物质,本身虽然无毒,但进入人体被氧化成氧化二秋水仙碱后就具有毒性。急救措施:催吐,导泻后送医院救治。   

(3)四季豆中毒: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凝血素,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,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。此外四季豆中还含有亚硝酸盐和胰蛋白酶,可刺激人体的肠胃,出现胃肠炎症状。   

①轻症中毒者:少量多次饮服糖开水或浓茶水。   

②中毒严重者:催吐,导泻后送医院救治。   

(4)发芽马铃薯中毒:马铃薯发芽后可产生较高含量的龙葵素,是一种有毒生物碱,特别集中分布在芽、芽胚及芽孔周围皮肉变绿、变紫的部分。   

 

急救措施:   

1)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   

2)适当饮用食醋。发芽马铃薯产生的龙葵素遇醋酸极易分解。   

3)轻者口服补液盐,多喝糖开水及淡盐水;重者予大量输液,促进毒物排泄,并纠正水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。   

 

(三)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有:   

1、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;   

2、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、营养强化剂的食品,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;   

3、因贮藏等原因,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,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。   

上述中毒的急救措施:要明确中毒源头,对症下药。一般可采用催吐,导泻措施后急送医院救治。   

4、霉变食物中毒   

1)、霉变甘蔗中毒   

主要症状有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晕,头痛、视力障碍;重者剧吐、阵发性痉挛性抽搐,神志不清、昏迷,幻视、哭闹或瘫痪。   

2)、臭米面中毒   

主要症状除有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外,心、脑、肝、肾均可受到损害。   

急救措施:发生食物中毒时,催吐、导泻等方法作用有限,尽快送医院。   

 

来源: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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